“法官,我已经联系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别再拘留我了,我真的知道错了!”5月25日上午,麻城市拘留所执行法官调解办公室内,在拘留所民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毛某家人当场交付现金四万余元,毛某当日被解除司法拘留,又一起欠款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某建材公司与毛某系水电材料供应合作关系,因工程需要,2021年8月,双方进行对账核算,毛某下欠建材公司货款46135元,该公司催要多次未果酿成纠纷,双方对簿公堂。法院判令被告毛某限期偿还建材有限公司全部货款。判决生效后,毛某一直以各种借口为由不积极履行,建材公司于2024年1月向麻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江波第一时间通知被执行人毛某,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网络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存款,穷尽财产强制手段后四万元案款仍无着落,执行干警江波继续与被执行人联系,毛某与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江波多方寻找被执行人踪迹。2024年5月10日,被执行人毛某经法院拘传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在释法明理无效后,麻城法院决定对毛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于当日将被执行人移送至麻城市拘留所收押看管。
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逐渐认识到错误,并承诺将履行还款义务。经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毛某家人当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全部货款,该案得以执结完毕。
麻城法院将坚持“如我在执”司法理念,进一步加强执行强制措施的应用,切实将”终本清仓”行动走深走实,努力将每一份生效判决兑换成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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